日前,《唐山市人民政府2023年立法工作计划》经市政府16届第2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正式印发,对我市2023年立法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。
市司法局紧扣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、省、市决策部署,紧扣服务保障全市“12345”总体工作布局,紧扣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法治需求,坚持以良法促善治,遵循突出重点、急用先行的原则,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建议、科学论证、反复研究,形成了《计划(草案)》,经法定程序审议确定后公布。
我市2023年立法计划由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两部分组成,共安排立法项目31项,其中正式项目12项。立法计划精准聚焦重点领域、新兴领域、民生领域安排立法项目,坚持事关改革发展稳定重大决策优先、事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迫切需要优先、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优先,围绕推动我市社会信用建设,持续优化营商环境,拟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《唐山市社会信用建设促进条例》草案,修订《唐山市优化营商环境若干规定》;围绕促进我市创新绿色高质量发展,拟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《合肥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(修订)》草案、《唐山市节约用水若干规定》草案,制定《唐山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办法》《唐山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》,修改《唐山市人民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》;围绕着力增进民生福祉,拟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《唐山市地方公路条例(修订)》草案、《唐山市消防车通道管理办法》草案、《湘潭市爱国卫生条例》草案,制定《贵阳市殡葬管理办法》,修改《唐山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》。此外,根据成熟程度和轻重缓急,科学安排立法预备项目10项,涵盖12345便民热线、网络信息生态、古树名木及湿地保护、噪声管理、物业管理、供热管理等多项社会关切的重点议题。